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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法院受理案件后能否依据当事人达成协议管辖确定管辖?

摘要1:解读:(1)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9条、第30条规定,有效的管辖协议应当在诉讼前达成,在诉讼中当事人双方就地域管辖达成一致意见不能视为有效的管辖协议;(2)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双方就管辖法院达成一致意见,不能依据该协议确定管辖法院。

摘要2

【笔记】民事案件委托诉讼代理人近亲属范围包括哪些人?

摘要1:解读: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85条规定,民事案件委托诉讼代理人“近亲属”范围包括与当事人有以下关系的亲属——(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4)近姻亲关系;(5)其他有抚养、赡养关系。
【注释】《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对于公民作为委托代理人的范围宽于《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关于近亲属的范围。

摘要2:【注解】可以被委托为民事案件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范围具体包括——夫/妻、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叔/婶、伯父/伯母、姑父/姑姑、舅舅/舅妈、姨妈/姨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堂兄弟姐妹(及其配偶)、表兄弟姐妹(及其配偶)、侄子/女(及其配偶)、甥子/女(及其配偶)、岳父/母、妻弟/妹(俗称“小舅子/姨子”,及其配偶)、女婿(及其父母)、儿媳(及其父母)等等。

【笔记】承包人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法院应否受理发包人提起保修义务责任反诉?

摘要1:解读:(1)《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33条第2款规定“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2)承包人本诉请求发包人支付拖欠的工程款,与发包人反诉请求承包人承担保修义务责任不是基于同一事实,诉讼请求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反诉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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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申请执行时效中断后从何时开始重新起算?

摘要1:解读:(1)《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468条规定“申请执行期间因达成执行中的和解协议而中断,其期间自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重新计算。”(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申请执行时效因申请执行、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一方提出履行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申请执行时效期间重新计算。”——除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自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重新计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外,其他申请执行时效期间中断应当自中断时起重新计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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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再审中止执行后恢复执行是否受申请执行时效限制?

摘要1:解读:(1)再审审查程序终结——自动恢复执行(不存在申请执行时效限制问题|《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404条第3款规定);(2)再审判决维持原裁判——自再审裁判生效之日起中止情形消失,恢复执行应当受到申请执行时效限制;(3)再审新执行依据——应当开始起诉新执行依据的执行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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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法|未经申请执行人同意能否执行法院能否裁定“终本”执行程序?

摘要1:解读:
(1)《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517条第1款规定:“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申请执行人同意并非终本前提条件——A.申请执行人同意的,由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后可以裁定终本;B.申请执行人不同意的,由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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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如何认定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与原判决、裁定无关”情形?

摘要1:解读:(1)《民事诉讼法》第238条规定”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303条第1款规定:“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二)有明确的排除对执行标的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与原判决、裁定无关”是指执行异议之诉的“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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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参与分配前债权人已经受偿金额是否纳入分配债权总额确定受偿比例?

摘要1:解读:(1)执行分配前债权人已经受偿金额原则上不纳入“申请参与分配债权总额”以确定受偿比例;(2)将债权人已获偿纳入“申请参与分配债权数额”的范围确定受偿比例缺少法律依据。
【注释1】可分配的债权通常是指未获清偿的债权(不包括已经清偿的债权)——将普通债权扩大为已经受偿而消灭的债权纳入分配程序,等同于允许对已经发生并消灭的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撤销没有法律依据。
【注释2】《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508条规定“对于普通债权,原则上按照其占全部申请参与分配债权数额的比例受偿”——参与分配受偿比例为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额比例(即未受偿的债权额比例而不包括已经受偿部分)。

摘要2:【注解】在执行程序中参与分配的普通债权应当系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包括本金和一般债务利息。——参考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最高法民再295号

【笔记】所有当事人均对分配方案提出异议是否适用分配方案异议之诉程序?

摘要1:解读:(1)《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的分配方案异议之诉的适格被告为未对分配方案提出异议且对其他当事人对分配方案提出的书面异议提出反对意见的当事人;(2)所有当事人均对分配方案提出异议时不能适用分配方案异议之诉程序。
【注释1】《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510条未对各方当事人均提出异议的情形如何处理作出规定。
【注释2】(1)分配方案异议之诉的适格被告——未对分配方案提出异议但对异议人的意见提出反对意见的债权人、被执行人;(2)分配方案异议及异议之诉解决的是异议人与未提出异议人之间的争议。

摘要2:【注解】分配方案处理程序:(1)对分配方案有异议的,15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2)执行法院应当通知未提出异议的当事人→(3)未提出异议的当事人15日内未提出反对意见,执行方案依异议人的意见对分配方案审查修正后进行分配→(4)未提出异议的当事人15日内提出反对意见的,执行法院应当通知异议人,异议人可以在15日内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异议人逾期未提起诉讼是,执行法院按照原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注解2】当事人对分配方案逾期提出反对意见视为放弃依其意见进行分配的权利。

【笔记】未取得执行依据普通债权人能否申请参与分配?

摘要1:解读1:普通债权一般情况下取得执行依据是参与分配前置条件,未取得执行依据不能申请参与分配。
解读2: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508条)。
解读3:未取得执行依据的普通债权人系在先查封申请人,法院应当按照首先查封债权的清偿顺序预留相应份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首先查封法院与优先债权执行法院处分查封财产有关问题的批复》第3条)。
解读4:未取得执行依据的普通债权人其他可以申请参与分配其他情形——(1)请求支付拖欠工资、医疗及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职工;(2)基于人身损害赔偿请求主张赔偿的受害人。

摘要2:【注解】参与分配的执行依据被裁定再审应当预留该债权人根据原执行依据确定的债权应获清偿的财产份额。

【笔记】哪些情形属于依职权解除保全?哪些情形属于依申请解除保全?

摘要1:解读1:依职权解除保全——(1)提供担保解除保全(《民事诉讼法》第107条);(2)基于保全错误解除保全(《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66条);(3)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66条);(4)申请人的起诉或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而解除保全(《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66条);(5)被保全人对保全裁定申请复议成立,人民法院作出新的裁定撤销原保全裁定,人民法院依职权解除保全措施;(6)受理破产保全措施应当解除(《企业破产法规定(二)》第7条)。
解读2:依申请解除保全——《财产保全规定》第23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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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案例库】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应当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摘要1:【裁判要旨】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限于《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项下的策四级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还应包括该项下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等其他与建设工程施工相关的纠纷。因此,当事人因履行装饰装修合同发生纠纷,应当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案号】一审: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黑01民初1476号民事判决(2020年11月10日);二审: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黑民终459号民事判决(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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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222条 ‹‹12345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