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搜索条件: 保外就医

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在押未决犯保外就医期间是否折抵刑期问题的联合批复

摘要1: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在押未决犯保外就医期间是否折抵刑期问题的联合批复(1964年5月3日(64)法研字第38号,(64)公发字第284号)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对于在押的未决犯(罪大恶极的除外),因病势严重需要保外就医的,经报请送押机关批准,可以保外就医,但应通知居住地人民公安机关加以监督。未决犯在保外就医期间,可以折抵刑期。

摘要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是否折抵刑期问题的答复【失效】

摘要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是否折抵刑期问题的答复(1996年6月7日)
【摘要】保外就医只适用于在押服刑的罪犯。对于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可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予折抵刑期。

摘要2:【备注】本篇法规已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九批)的决定(发布日期:2013年1月14日,实施日期:2013年1月18日)废止(废止理由:刑事诉讼法已有明确规定)

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

摘要1: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1990年12月31日 司发[1990]247号)

摘要2

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鉴定实施细则(试行)

摘要1: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鉴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鉴定工作,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根据有关规定,局制订

摘要2

吴某某盗窃案

摘要1:[第493号]吴某某盗窃案——保外就医期间重新犯罪的如何计算前罪未执行的刑罚
【裁判要旨】保外就医是刑期持续计算,即罪犯在监外治疗疾病的期间计入刑罚执行期间。对于在保外就医期间又犯新罪的,应以犯罪之日为起算未执行刑期的时点。
【裁判规则】在保外就医期间又犯新罪的,前罪未执行的刑期应以罪犯重新犯罪之日起计算。

摘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