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某投放虚假危险物质案——在公共场所用锥子扎人造成恐怖气氛的能否构成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日期: 01-02 19:20 作者:陈其象律师 标签: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寻衅滋事罪 摘要1:[第206号]杨某某投放虚假危险物质案——在公共场所用锥子扎人造成恐怖气氛的能否构成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裁判要旨】行为人在公共场所用锥子扎人造成恐怖气氛的,不构成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而构成寻衅滋事罪。 摘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