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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某某故意杀人案

摘要1:[第129号]曹某某故意杀人案——间接故意犯罪是否存在未遂形态?
【裁判摘要】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未遂形态,行为人如果出于间接故意而实施危害行为,没有造成法定后果的,不构成相应犯罪的未遂。
【裁判要旨】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实施间接故意杀人行为未造成危害结果的,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或者故意伤害罪(未遂),应以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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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抢劫、故意杀人案

摘要1:[第611号]李某某抢劫、故意杀人案——对既具有自动性又具有被迫性的放弃重复侵害行为,能否认定犯罪中止
【裁判摘要】在具体案件中应当客观分析判断行为人停止犯罪究竟是自动性为主,还是被迫性为主,如果有足够依据判定行为人停止犯罪是以被迫性为主,则可以认定犯罪停止形态为未遂。
【裁判要旨】并非完全自动放弃的重复侵害行为,既有自动性,又有被迫性;以自动性为主的,应当认定犯罪中止;以被迫性为主的,则应认定为犯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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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邵某某抢劫、故意杀人案

摘要1:[第242号]王某某、邵某某抢劫、故意杀人案——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
【裁判摘要】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裁判要旨】在共同犯罪过程中,在没有意思联络的情况下单独中止犯罪,有效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应当认定为犯罪中止;对于不知情的其他行为人,应当认定为犯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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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如何区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与销售伪劣产品罪,以及如何认定“以假卖假”尚未销售情形下假冒注册商商品的销售金额、非法经营数额

摘要1:[第677号]杨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如何区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与销售伪劣产品罪,以及如何认定“以假卖假”尚未销售情形下假冒注册商商品的销售金额、非法经营数额和犯罪停止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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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某某合同诈骗案——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诱骗二手车卖家过户车辆并出具收款凭据的行为如何定性

摘要1:[第875号]郭某某合同诈骗案——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诱骗二手车卖家过户车辆并出具收款凭据的行为如何定性
【裁判要旨】通过赶集网骗取卖家的二手车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被骗车辆已过户但未交付的犯罪停止形态应当认定为未遂。牌照竞买价格不应计入犯罪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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