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某某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如何界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成员个人犯罪

摘要1:[第624号]区某某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如何界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成员个人犯罪
【裁判要旨】以下三种情形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而非成员个人犯罪:(1)由组织者、领导者直接组织、策划、指挥、参与实施的犯罪;(2)基于组织意志实施的犯罪;(3)为了组织利益实施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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