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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诉上海大润发超市存包损害赔偿案

摘要1:【提示】双方当事人就使用超市自助寄存柜形成的不是保管合同关系,而是借用合同关系;借用合同可以类推适用租赁合同的规定。
【裁判摘要】原告李杏英看到自助寄存柜上的明示后,仍不用人工寄存而选用责任自负的自助寄存,说明李杏英不愿将自己的物品交付给大润发超市保管,而只愿使用该超市的自助寄存柜暂时存放。因此,双方当事人没有达成保管合同的意思表示。另外,李杏英按照自助寄存柜的操作步骤,通过“投入硬币、退还硬币、吐出密码条、箱门自动打开、存放物品、关闭箱门”等人机对话方式,直接取得对自助寄存柜的使用权,实现了存放物品的目的。这一过程中,李杏英的物品没有转移给大润发超市占有,大润发超市也没有收到李杏英交付保管的物品。李杏英只是借助使用自助寄存柜继续实现对自己物品的控制和占有,而大润发超市由于没有收到交付的物品,也无法履行保管职责。他们之间不存在保管合同成立的必备要件——保管物转移占有的事实。因此,双方当事人就使用自助寄存柜形成的不是保管合同关系,而是借用合同关系。
【摘要】在人工寄存和自助寄存柜两种寄存方式并存的情况下,当事人选择了自助寄存柜寄存其物品,与超市之间形成借用而非保管法律关系。超市对自助寄存柜已提出正确的接受服务的方法和真实的说明及明确的警示,已尽到法定义务。当事人未能证明其所称物品的遗失是自助寄存柜本身质量问题或超市借用服务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所造成。当事人证据仅能证明其使用过超市店内的自助寄存柜,不足以证明其将存有人民币5310原欠款的皮包存入。故对当事人诉请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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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自助柜寄包被盗,超市是否承担责任?

摘要1:【超市自助柜寄包被盗的超市责任】
一、消费者使用超市自助寄存柜,属于无偿借用,造成财产损失的,超市在尽到经营者法定义务的情形下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二、消费者使用自助寄存柜存放物品时,与超市之间不存在保管合同成立的必备要件——保管物的转移占有的事实。因此,双方当事人就使用自助寄存柜形成的不是保管合同关系,而是借用合同关系,超市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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