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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承诺因借款合同无效而无效后的过错责任承担——借款合同无效,保证亦无效,各方均有过错的,保证人承担的民事责任不超过主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摘要1:【要旨】借款合同无效,担保法律关系亦无效,各方当事人对此均有过错,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范围不超过主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案例】最高人民法院(2009)民二终字第146号《以国债出质的,质押合同以国债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质押登记为生效条件——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阳支行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友谊大道证券营业部、湖北元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摘要2

证券托管纠纷

摘要1:【299、证券托管纠纷 】1.证券托管,是指中央证券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代理机构接受投资者的委托,为其提供证券登记变更、股票分红派息以及证券账户查询挂失等服务的行为(在我国,投资者买卖证券,应当与证券公司之间签订证券交易、托管与结算协议)。2.证券托管纠纷,是指客户与证券公司之间就证券托管协议的订立、履行、终止等发生的纠纷。

摘要2: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