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搜索条件: 退役军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

摘要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主席令(第六十九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6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6月28日起施行。

摘要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
  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作出修改
  将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中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修改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2019修订)

摘要1:伤残抚恤管理办法(2007年7月31日民政部令第34号公布 根据2013年7月5日《民政部关于修改〈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 2019年12月16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1号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 1 号:《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已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摘要2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摘要1: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2020年11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摘要2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退役军人持军车驾驶证驾驶地方车辆有关问题的答复

摘要1: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退役军人持军车驾驶证驾驶地方车辆有关问题的答复(〔89〕公交管第166号)
【摘要】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车辆监理制度》(一九八八年八月总参谋部、总后勤部发布)中“军人驾驶员退出现役或军队职工驾驶员调离军事单位工作时,其驾驶证不再作驾驶证使用,只作技术证明”的规定,军队驾驶员退役后,应按规定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方准驾驶车辆;对未换领,仍持原驾驶证驾驶地方车辆的,可视为无证驾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但对于认定事故责任,还应视为其违法行为与事故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如何。对此,请你们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研究处理。

摘要2:【失效依据】公安部关于保留修改废止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退役军人因患职业病死亡其遗属是否享受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待遇问题的答复

摘要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退役军人因患职业病死亡其遗属是否享受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待遇问题的答复(2019年11月19日,[2019]最高法行他23号)
【摘要】因职业病评残的退役军人又因该职业病死亡的,不适用《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

摘要2:【法条链接】《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八条 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因旧伤复发死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因公牺牲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其遗属享受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待遇。//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其中,因战、因公致残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其遗属享受病故军人遗属抚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