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汽车运输总公司诉南庄分社、临淇信用合作社质押存单兑付纠纷案
摘要1:【裁判要旨】经金融机构盖章确认的假存单产生兑付法律效力——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出具的存单形式要件完备,质权人有足够理由相信存单的真实性,金融机构应承担民事责任。
摘要2:
摘要1:【裁判要旨】经金融机构盖章确认的假存单产生兑付法律效力——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出具的存单形式要件完备,质权人有足够理由相信存单的真实性,金融机构应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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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要旨】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出具的存单形式要件完备,质押权人有足够理由相信存单的真实性,金融机构应承担民事责任。
【案例】河南高院1997年9月22日判决《安阳汽车运输总公司诉南庄分社、临淇信用合作社质押存单兑付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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