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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某某、刘某某危险物品肇事案

更新时间:2016-11-27   浏览次数:8770 次 标签: 危险物品肇事罪

文章摘要:

【要点提示】对危险物品的装卸负有管理职责的人员,违反有关管理规定,造成运输车辆超载,因而发生重大事故的,应按危险物品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索引】
  一审:江苏省淮安市清浦区人民法院[2006]浦刑初字第13号(2006年2月20日)
  二审: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淮刑终字第18号(2006年5月15日)

文章摘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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