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赔偿判决书(2006)琼行终字第131号
文章摘要:
【案号】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赔偿判决书(2006)琼行终字第131号
【裁判观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之规定,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才能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相对人兴建的两栋楼未经规划批准,属于违章建筑,不存在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的合法权益,相对人就违章建筑物被强制拆除请求国家行政赔偿,理由不能成立。
【裁判观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之规定,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才能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相对人兴建的两栋楼未经规划批准,属于违章建筑,不存在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的合法权益,相对人就违章建筑物被强制拆除请求国家行政赔偿,理由不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