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某等销售伪劣产品案——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产品行为如何定性
文章摘要:
[第115号]陈某某等销售伪劣产品案——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产品行为如何定性
【裁判要旨】
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的行为具体构成何罪,关键在于所销售商品的质量是否合格:销售质量合格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定罪处罚;销售质量不合格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则应按法条竞合情况下“择一重处”的处罚原则选择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或者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②受雇运输伪劣产品的行为,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共犯。
③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15万元以上的,应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论处。
【裁判要旨】
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的行为具体构成何罪,关键在于所销售商品的质量是否合格:销售质量合格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定罪处罚;销售质量不合格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则应按法条竞合情况下“择一重处”的处罚原则选择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或者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②受雇运输伪劣产品的行为,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共犯。
③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15万元以上的,应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