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次编辑的词条“”还未发布,赶快去处理吧! ×
讼也  > 所属分类  >  民商经典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2007)民一监字第416-1号民事裁定书

更新时间:2023-04-02   浏览次数:2970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显失公平的协议应如何起算行使撤销权的期间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2007)民一监字第416-1号民事裁定书
【提示】显失公平的协议应依照《合同法》第55条计算行使撤销权的期间。
【摘要】《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对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和合同享有撤销权。《民法通则》对当事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及起算点均未规定,《合同法》实施后,应当按照《合同法》第55条的规定计算行使撤销权的期间(包括所有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要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对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和合同享有撤销权。民法通则对当事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及起算点均未规定。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对此有明确解释,但与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有重大差别。我们认为,合同法实施后,应当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处理有关争议,而不宜再适用原有的司法解释。

文章摘要2:

标签

暂无标签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