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次编辑的词条“”还未发布,赶快去处理吧! ×
讼也  > 所属分类  >  民商经典案例   

薛雯与北京国际艺苑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利益纠纷上诉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侵权的责任承担

更新时间:2016-02-25   浏览次数:3982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裁判要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中方股东法定代表人同时受聘担任公司总经理,其因不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会决议,由此造成的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案号】(2006)东民初字8542号;(2008)二中民终字第03331号

文章摘要2:

标签

暂无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