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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公司等在保健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物质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

更新时间:2016-07-08   浏览次数:2264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案号】(2014)扬刑二终字第0032号刑事裁定书
【裁判摘要】我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禁止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行为人在食品中掺入国家禁止使用的化学物质,虽然其不属于司法解释中明确的有毒有害物质,但因其有害,应当将其确定为有毒有害物质,故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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