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万法民初字第3844号;(2011)渝二中法民终字第913号
更新时间:2023-08-13 浏览次数:348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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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持续性侵权行为跨越诉讼期间的责任承担
【裁判要旨】持续性侵权行为跨越诉讼期间的,行为人应对侵权行为在诉前、诉中、诉后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侵权行为在前案判决生效后造成的损失,行为人应承担迟延履行责任。
【案号】(2010)万法民初字第3844号;(2011)渝二中法民终字第913号
【裁判要旨】持续性侵权行为跨越诉讼期间的,行为人应对侵权行为在诉前、诉中、诉后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侵权行为在前案判决生效后造成的损失,行为人应承担迟延履行责任。
【案号】(2010)万法民初字第3844号;(2011)渝二中法民终字第9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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