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单方委托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可否采用 更新时间:2016-02-18 浏览次数:2010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摘要】本案中原告主张被告新建办公大楼开挖基础的行为导致原告房屋开裂受损,并向本院提供的柳州某鉴定中心做出的技术鉴定书对以上事实进行了认定,被告应当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文章摘要2: 目录 1案情 2分歧 3评析 上一篇: 青海省京宁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本溪北台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下一篇: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2)民申字第11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