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抵押财产确定保留价时未避免无益拍卖的后果
更新时间:2016-07-31 浏览次数:248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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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摘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6号)第9条规定的“保留价确定后”中的保留价,并非仅指第一次拍卖的保留价,而是指每次拍卖确定的保留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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