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次编辑的词条“”还未发布,赶快去处理吧! ×
讼也  > 所属分类  >  民商裁判规则   

公证债权文书的效力审查范围及原则

更新时间:2023-07-06   浏览次数:4453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目录】1.公证债权文书的基础事实不属于法院实体审查范围;;2.诉请范围超过强制执行公证债权文书范围应予受理;3.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公证债权文书无禁止诉讼的效力;4.公证债权文书进入执行程序后债权人不能重复起诉;5.公证债权文书确认并进入执行的债权不得再次起诉;6.公证处签发执行证书时对债权文书只需做形式审查。

文章摘要2:

标签

暂无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