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6)一中民初字第14541号民事判决书;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7)高民终字第1147号民事判决
更新时间:2023-06-24 浏览次数:225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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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裁判要旨】债务人在签订还款协议后,因债权人在另案执行程序中作为债务人,还款协议约定的部分债权被作为次债务予以保全并执行,由此导致还款协议不能完全履行的,前述还款协议的债务人不承担责任。
【判决书字号】一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6)一中民初字第14541号民事判决书;二审判决书: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7)高民终字第1147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书字号】一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6)一中民初字第14541号民事判决书;二审判决书: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7)高民终字第1147号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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