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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信用卡透支?

更新时间:2016-02-15   浏览次数:1397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透支是指在银行设立账户的客户,在其账户上已无资金或者已存备用金不足的情况下,经过银行批准,允许客户以超过其账上资金的额度的一定限额支用款项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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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回目录

    透支是指在银行设立账户的客户,在其账户上已无资金或者已存备用金不足的情况下,经过银行批准,允许客户以超过其账上资金的额度的一定限额支用款项的行为。

善意透支 回目录

    善意透支分为完全合法的善意透支和不当透支(区别在于是否遵守信用卡章程和发卡约定)。

    1.完全合法的善意透支:是指持卡人完全遵循信用卡章程和发卡约定,在约定和规定的额度、期限内行使透支权,并如期归还的行为;

    2.不当透支:是指持卡人违反信用卡章程和发卡约定,超过约定或规定的额度、期限进行透支,但经发卡银行催收后及时归还或者自动归还的行为(实质是一种民事违约行为)。

恶意透支 回目录

    一、恶意透支类型:

    1.一般违法的恶意透支: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违反信用卡章程与约定进行透支,逾期不还,但诈骗金额较小的行为。

    2.犯罪性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拒不归还的行为。

    二、恶意透支构成要件:

    1.主体是信用卡的合法持卡人(冒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的,不再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的“恶意透支”而是认定为“冒用他人信用卡”)。

    2.主观方面表现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善意透支的本质区别)。

    3.客观行为方式:超过规定限额、规定期限透支:

    A.透支限额为金卡1万元、普通卡5000元;

    B.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

    4.限制条件:经发卡银行2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必要条件)。

陈其象律师提示 回目录

    ①透支人仅限于合法持卡人:

    A.非法持卡人的透支行为不能认定为信用卡透支;

    B.合法持卡人利用无效真卡(列入止付名单的无效真卡)异地巨额透支,应当认定为使用作废的信用卡。

    ②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的本质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非法占有目的(善意透支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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