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信用卡诈骗罪数额标准?
更新时间:2016-02-15 浏览次数:178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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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罪数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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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
1.数额较大标准:5000-5万元;
2.数额巨大标准:5-50万元的;
3.数额特别巨大标准:50万元以上。
二、恶意透支:
1.数额较大标准:1-10万元;
2.数额巨大:10-100万元;
3.数额特别巨大:1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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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信用卡诈骗罪追诉起点金额:
A.以5000元为追诉起点金额;
B.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罪追诉起点金额调整为1万元(在公安机关追诉标准没有修改前,恶意透支5000元以上可能被追诉)。
②持卡人在银行交纳保证金的,其恶意透支数额以超出保证金的数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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