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变造的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是否成立信用卡诈骗罪?
更新时间:2016-02-15 浏览次数:155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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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罪刑法定原则,使用变造信用卡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但可以成立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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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造的信用卡是指无权变更信用卡所记载内容的自然人或者单位,在真实有效的信用卡基础部上,使用涂改、挖补、重新写磁、烫平凸印、重新凸印等方法,改变信用卡的卡号、有效期、签名等内容后而成的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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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罪没有规定使用变造信用卡行为,使用变造的信用卡不成立信用卡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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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罪刑法定原则,使用变造信用卡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但可以成立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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