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追加出资不实股东作为被执行人的4个必备条件 更新时间:2016-02-18 浏览次数:1905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追加出资不实股东作为被执行人的4个必备条件 文章摘要2: 目录 1一、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 2二、追加的对象为股东 3三、存在出资不实的事实 4四、承担的责任为限额责任 上一篇: 执行程序中不应追加被执行人股东的股东为被执行人 下一篇: 执行程序中,出资不实股东直接对债权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