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葛洲坝人民法院(2007)葛民初字第219号民事判决书
更新时间:2023-06-08 浏览次数:290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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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自然人购买法人股的权利如何救济?
【要点提示】
在特定历史条件下,自然人购买法人股的行为虽然违反了当时的部门规范性文件,但并未违反法律和行政法的强制性规定。该行为客观上起到缓解创业资本市场资金不足、促进社会生产发展的作用。在规范性文件对法人股流通解禁之后,应依法确认该行为有效,对自然人的投资权利应予充分保护。
人民法院在审理自然人购买法人股的权属纠纷案件过程中,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权、资格现状、争议焦点,合理确定裁判种类和当事人的范围。
【案例索引】宜昌市葛洲坝人民法院(2007)葛民初字第219号民事判决书
【要点提示】
在特定历史条件下,自然人购买法人股的行为虽然违反了当时的部门规范性文件,但并未违反法律和行政法的强制性规定。该行为客观上起到缓解创业资本市场资金不足、促进社会生产发展的作用。在规范性文件对法人股流通解禁之后,应依法确认该行为有效,对自然人的投资权利应予充分保护。
人民法院在审理自然人购买法人股的权属纠纷案件过程中,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权、资格现状、争议焦点,合理确定裁判种类和当事人的范围。
【案例索引】宜昌市葛洲坝人民法院(2007)葛民初字第219号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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