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澄西商初字第0169号;(2012)锡商终字第0581号
文章摘要:
——公司进行债务加入行为的效力
【裁判要旨】第三人对债务人所负担的债务进行债务加入后,除当事人对责任承担方式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与债务人共同承担责任。
【本案案号】(2011)澄西商初字第0169号,(2012)锡商终字第0581号
【裁判要旨】第三人对债务人所负担的债务进行债务加入后,除当事人对责任承担方式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与债务人共同承担责任。
【本案案号】(2011)澄西商初字第0169号,(2012)锡商终字第05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