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南民初字第20891号;(2005)青民一终字第1149号
更新时间:2023-06-24 浏览次数:425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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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债权人撤销权问题探析
【裁判要旨】债务人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导致其责任财产不当减少,从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转让行为,从而使债权人的债权得以保全。
【案号】(2004)南民初字第20891号;(2005)青民一终字第1149号
【裁判要旨】债务人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导致其责任财产不当减少,从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转让行为,从而使债权人的债权得以保全。
【案号】(2004)南民初字第20891号;(2005)青民一终字第1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