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车肯民一初字第219号;(2014)兵七民一终字第23号
更新时间:2023-08-09 浏览次数:363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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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公安讯问笔录在民事诉讼中并不必然具有证据效力
【裁判要旨】民事案件的当事人被公安机关依法传唤所形成的讯问笔录,在民事诉讼采信中同样应当适用民事证据规则的有关规定。不能认为由公安机关依据刑事诉讼程序获取的证人证言,只要取证程序合法,就具有民事证据效力。
【案号】(2013)车肯民一初字第219号;(2014)兵七民一终字第23号
【裁判要旨】民事案件的当事人被公安机关依法传唤所形成的讯问笔录,在民事诉讼采信中同样应当适用民事证据规则的有关规定。不能认为由公安机关依据刑事诉讼程序获取的证人证言,只要取证程序合法,就具有民事证据效力。
【案号】(2013)车肯民一初字第219号;(2014)兵七民一终字第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