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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深罗法民二初字第1156号;(2008)深中法民二终字第249号

更新时间:2023-06-19   浏览次数:4066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合同履行过程中变更合同条款应遵循正当法律程序
【裁判要旨】基于合同自由原则,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的主张,应通知相对方并获得其同意,否则,不产生变更的法律效力。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服务方调整收费标准亦应遵循此法律程序,否则,服务方依据调整后的标准收取对方费用的行为构成违约,由此侵害对方财产权益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案号】(2007)深罗法民二初字第1156号;二审:(2008)深中法民二终字第2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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