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2006)启民一初字第0558号
更新时间:2023-04-02 浏览次数:2027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男女双方为生育权发生冲突的解决
【案号】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2006)启民一初字第0558号
【裁判要旨】在我国男性也享有生育权。医院未经男性一方同意而终止女方的妊娠,是对女方意愿的尊重,未侵犯男性一方的生育权。
【案号】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2006)启民一初字第0558号
【裁判要旨】在我国男性也享有生育权。医院未经男性一方同意而终止女方的妊娠,是对女方意愿的尊重,未侵犯男性一方的生育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