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德彬等诉启东市吕四聚鹤大酒店等旅店服务合同案
文章摘要:
董德彬等诉启东市吕四聚鹤大酒店等旅店服务合同案(不履行安全保障义务)
【案号】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2005)启吕民初字第0175号
【裁判要旨】犯罪分子挟持被害人入住酒店,酒店服务员为犯罪分子办理入住手续时未审验、登记该犯罪分子的身份证件,后被害人在酒店内遇害,酒店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案号】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2005)启吕民初字第0175号
【裁判要旨】犯罪分子挟持被害人入住酒店,酒店服务员为犯罪分子办理入住手续时未审验、登记该犯罪分子的身份证件,后被害人在酒店内遇害,酒店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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