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2007)徐民一(民)初字第3145号
更新时间:2023-06-24 浏览次数:229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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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信用卡担保责任)
【裁判要旨】信用卡领用人死亡后,信用卡由他人持有并使用密码进行交易,应视为领用人生前授权行为,由此产生的债务应作为领用人生前债务处理,担保人为此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领用人的继承人追偿。
【判决书字号】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2007)徐民一(民)初字第3145号
【裁判要旨】信用卡领用人死亡后,信用卡由他人持有并使用密码进行交易,应视为领用人生前授权行为,由此产生的债务应作为领用人生前债务处理,担保人为此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领用人的继承人追偿。
【判决书字号】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2007)徐民一(民)初字第31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