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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2001)龙马民初字第1171号;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泸民一终字第595号

更新时间:2023-12-08   浏览次数:1999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财产损害赔偿)
【裁判要旨】储蓄机构在办理提前支取存款业务中负有相应的审查义务,该义务着重强调的是注意验证储户应提交的证单是否齐备和姓名是否相符,至于对证件内容及证照与持有人的审查核对则并无义务要求,即储蓄机构所负的这一审查义务属于一般注意义务。
【判决书字号】一审判决书: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2001)龙马民初字第1171号;二审判决书: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泸民一终字第5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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