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张某某诉内乡县城镇农村信用合作社菊城分社拒绝支付不记名存单存款案 更新时间:2022-10-09 浏览次数:1566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裁判要旨】受理并挂失发生争议的不记名存单,不符合《储蓄管理条例》规定的该种存单文义性、无因性要求,不能产生对抗存单持有人的效力。 文章摘要2: 目录 1案情 2审判 3评析 上一篇: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2001)西民初字第915号;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宁民终字第182号 下一篇: 毛跃清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行储蓄合同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