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次编辑的词条“”还未发布,赶快去处理吧! ×
讼也  > 所属分类  >  最高院公报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保障民生第二批典型案例之二:俞××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鞍山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杨浦支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

更新时间:2016-04-06   浏览次数:3950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裁判要旨】银行员工高息揽储业务引诱储户与银行建立储蓄存款合同关系,进而骗划存款资金,银行全赔——银行职工在存款过程中利用工作便利取得被害人相关手续,进而在被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划出存款的,由于整个过程中储户并不存在过错,而银行职工是利用工作便利完成违法行为的,因此,银行应当对被害人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文章摘要2:

标签

暂无标签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