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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利用假发票、骗取签字、伪造签字报销费用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

更新时间:2020-07-10   浏览次数:8740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职工利用假发票、骗取签字、伪造签字报销费用的行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工虚假报销行为构成贪污罪;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工虚假报销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职工利用假发票、骗取签字、伪造签字报销与工作内容无关的费用(非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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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利用假发票、骗取签字、伪造签字报销费用的行为 回目录

1.如果是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职工利用假发票、骗取签字、伪造签字报销费用的,应当按照贪污罪定罪处罚;

2.如果是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职工利用假发票、骗取签字、伪造签字报销费用,数额较大的,则应当按照职务侵占罪处罚。

陈其象律师提示 回目录

①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工虚假报销行为构成贪污罪;

②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工虚假报销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③职工利用假发票、骗取签字、伪造签字报销与工作内容无关的费用(非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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