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漯河分行铁东支行诉郾城县业××××总公司等“以货还贷”中保证人责任案 更新时间:2023-06-30 浏览次数:2585 次 标签: 保证 以贷还贷 同一保证人 文章摘要: 【裁判要旨】新借贷保证人均为同一主体,保证人又未提供借贷双方恶意串通证据的,保证人保证责任不能免除。 文章摘要2: 目录 1案情 2审判 3评析 上一篇: 干河陈农村信用社诉源汇制鞋厂等保证担保借款合同案 下一篇: 玛县××诉利宝公司等借款担保合同因主合同内容发生变动,未征得保证人之一天山公司同意而免除天山公司保证责任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