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亓玉珍因陷入路面上的自来水水井坑中诉济南市自来水公司、济南市槐荫区市政工程管理养护处人身损害赔偿案 更新时间:2016-06-01 浏览次数:2334 次 标签: 共同侵权 无意思联络 井盖 文章摘要: 【要旨】自来水井盖的所有人及道路养护部门未履行各自的管理职责,致他人陷入道路井盖受伤的,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文章摘要2: 目录 1案情 2审判 3评析 上一篇: 毛某某等因其亲属在就餐时误将液体燃料当做白酒饮下致死诉饭店业主李某某等人身损害赔偿案 下一篇: 刘××、唐××因其子触电身亡诉长葛市××公司及刘永军人身损害赔偿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