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成礼等五人诉官渡建行、五华保安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文章摘要:
【裁判摘要】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商业银行在合理限度内未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致使存款人及其他客户在银行的营业场所遭抢劫遇害的,应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
【裁判规则】存款人在银行办理业务时被抢劫分子枪杀,负有控制危险、保障客户安全义务的银行应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裁判规则】存款人在银行办理业务时被抢劫分子枪杀,负有控制危险、保障客户安全义务的银行应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