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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岩中院(2015)岩民终字第573号

更新时间:2016-06-10   浏览次数:2488 次 标签: 买卖合同 质量问题 维修费用

文章摘要:

【案号】福建龙岩中院(2015)岩民终字第573号
【提示】产品质量有问题,买方雇人维修的,卖方应予赔偿——买卖合同出卖方履行产品维修义务不完整,买受方委托第三方修理后要求出卖方支付维修费用的,法院应予支持。
【要旨】买卖合同出卖方履行产品维修义务不完整,买受方委托第三方修理后要求出卖方支付相关维修费用的,法院应予支持。

文章摘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