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浦民一(民)初字第25032号;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5)沪一中民二(民)终字第98号
文章摘要:
【案号】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浦民一(民)初字第25032号;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5)沪一中民二(民)终字第98号
【提示】买受人的特殊身份,可排除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行使——出租人基于与买受人特殊身份关系低价售房的,承租人一般不能享有优先购买权,因其情形不构成“同等条件”。
【裁判要旨】出租人基于特殊身份关系以低于市价出卖房屋,承租人一般不能享有优先购买权,此时承租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同等条件的要求。
【提示】买受人的特殊身份,可排除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行使——出租人基于与买受人特殊身份关系低价售房的,承租人一般不能享有优先购买权,因其情形不构成“同等条件”。
【裁判要旨】出租人基于特殊身份关系以低于市价出卖房屋,承租人一般不能享有优先购买权,此时承租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同等条件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