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1)民一终字第41号 更新时间:2019-07-28 浏览次数:3568 次 标签: 高度盖然性证据规则 高度盖然性 文章摘要: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1)民一终字第41号 【裁判要旨】当事人对同一事实举出相反证据的,如果一方提供的证据的证明力明显大于另一方,则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 文章摘要2: 上一篇: 提出的相反证据不足以反驳对方证据的当事人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诉讼结果 下一篇: 陕西省宝鸡县文酒建筑工程公司与宝鸡石油机械厂建筑工程结算纠纷上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