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后承包地被征收,如何认定征地农户 更新时间:2016-06-26 浏览次数:4619 次 标签: 土地补偿款 征地补偿款 文章摘要: 【最高法院民一庭意见】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9条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转包、租赁等形式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没有发生转移。承包土地被依法征收后,应当认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为“被征地农户”。 文章摘要2: 目录 1案情摘要 2法院处理 3最高法院民一庭意见 上一篇: 因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发生争议案件,应否属于法院民事案件受案范围 下一篇: 国家收回集体使用的国有土地、该土地的经营承包权人,是否有权分得部分土地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