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非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民事纠纷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更新时间:2016-06-27 浏览次数:2089 次 标签: 民事主管 文章摘要: 非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民事纠纷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文章摘要2: 上一篇: 未经原始确权 的土地发生的权属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下一篇: 最高人民法院(2013)民提字第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