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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程序中对集体土地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23-07-05   浏览次数:1743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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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程序中对集体土地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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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集体土地使用权 回目录

1.经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可以裁定予以处理;

2.但应当告知权利受让人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征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有关税费。

对处理农村房屋涉及集体土地 回目录

法院应当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协商一致后再行处理。

法条链接 回目录

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 

  二十四、人民法院执行集体土地使用权时,经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可以裁定予以处理,但应当告知权利受让人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征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有关税费。

  对处理农村房屋涉及集体土地的,人民法院应当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协商一致后再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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