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合同法403条第1款与合同相对性原则——隐名委托人在第三人违约前未被披露的,是否有权向第三人主张违约责任? 更新时间:2016-08-14 浏览次数:2645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文章摘要: 合同法403条第1款与合同相对性原则——隐名委托人在第三人违约前未被披露的,是否有权向第三人主张违约责任? 文章摘要2: 目录 1问题的提出 2分歧 3本人意见 4本人的探讨 上一篇: (2014)成民初字第1585号;(2015)川民终字第579号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