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渝一中法民终字第06458号
更新时间:2016-08-27 浏览次数:266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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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渝一中法民终字第06458号
【裁判要旨】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发包人未能及时退还基于施工合同所收取的施工方保证金的,应退还并赔偿资金占用损失。
【裁判要旨】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发包人未能及时退还基于施工合同所收取的施工方保证金的,应退还并赔偿资金占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