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微信 陈某与宋某返还原物纠纷上诉案 更新时间:2016-09-07 浏览次数:2736 次 标签: 善于取得 文章摘要: 【裁判要旨】在无权处分导致善意取得的情况下,虽然引起该物权变动的合同(即原因部分)无效, 但该物权之所以能够变动的结果却是来自《物权法》的直接规定。 文章摘要2: 目录 1一、案情 2二、审判 3三、评析 上一篇: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3)粤高法审监民提字第132号 下一篇: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2011)杭滨民初字第602号民事判决书;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浙杭民终字第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