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三中民终字第12486号
更新时间:2016-09-11 浏览次数:408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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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三中民终字第12486号
【裁判要旨】购房时虽然不具有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但事后经该村民委员会认可,实际履行了合同,并将户口迁入的,应认定买卖合同有效。
【裁判要旨】购房时虽然不具有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但事后经该村民委员会认可,实际履行了合同,并将户口迁入的,应认定买卖合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