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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典房屋绝卖后确权

更新时间:2021-01-12   浏览次数:2335 次 标签: 暂无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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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房屋超过回赎期限后确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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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典房屋超过回赎期限后确权诉讼 回目录

出典的房屋已超过规定的回赎期限,承典人提起确认房屋产权归己的诉讼时,人民法院应分别情况适用不同程序:

1.对出典人或者其继承人提出异议的,应按照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的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2.对出典人或者其继承人无异议的,或者出典人已经死亡又无继承人的,可以比照民事诉讼法(试行)特别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审理。

3.经审理,如确认房屋产权归承典人所有,承典人即可持法院判决书向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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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卖”房屋可以通过诉讼确权方式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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